广东省广清中大检测技术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忠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7K0RNT5W
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6号办公楼205房01卡
2025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1.经营过程中有危险废物HW49实验室废液及HW49废试剂瓶产生,未通过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广东省广清中大检测技术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广东省广清中大检测技术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
证据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照片一组,证明:2025年4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经营过程中有危险废物HW49实验室废液及HW49废试剂瓶产生,未通过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证据三:广东省广清中大检测技术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废弃物内部转移记录表》,证明:你公司2024年2月至今,有废酸液等HW49实验室废液,及空瓶等HW49废试剂瓶产生及贮存;
证据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节选),证明: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
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7-49。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十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立即(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完成危险废物申报并按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处理。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清城区人民一路33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邮政编码:511500 传真:0763-3939791
联系人:朱志怿、虞杭鑫 电话:0763-3939798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