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邦捷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45PG66E
法定代表人:罗伟彬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田心村委会社岗村小组较仔北的厂房
2025年1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你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为车牌号为粤AU2H8*的机动车开展检测时,该车辆独立工作的排气管数量为2个,未使用Y型采样管同时对2个排气管进行尾气检测,而是分别对该车辆2个排气管开展尾气检测并出具了2份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定期检验)》。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证据一:清远市邦捷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罗伟彬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清远市邦捷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汽车检测,罗伟彬的身份信息。
证据二:清远市邦捷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02219056435),证明:清远市邦捷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7月5日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02219056435),有效期至2028年7月4日,具备汽油车、轻型柴油车、重型柴油车的检验检测资质。
证据三:《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定期检验)》(检验报告编号:441802452501030939330034、441802452501030926250029),证明:清远市邦捷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为车牌号为粤AU2H87的机动车开展检测并出具了2份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定期检验)》。
证据四:《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2025年1月22日制作)、《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询问调查笔录》(2025年2月7日制作),证明:清远市邦捷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为车牌号为粤AU2H8*的机动车开展检测时,发现该车辆独立工作的排气管数量为2个,未使用Y型采样管同时对2个排气管进行尾气检测,而是分别对该车辆2个排气管开展尾气检测并出具了2份合格的《在用车检验(测)报告(定期检验)》。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的规定。依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朱志怿,虞杭鑫 电 话:0763-3939737
地 址:清远市人民一路33号 邮政编码:511500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