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清理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相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文件,我局拟提请废止《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清城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等3份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7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及建议(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意见的由本人签名):
(一)电子邮件:qysthjqc_zfg@gdqy.gov.cn;
(二)书面信函: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一路33号(正阳公路工程监理公司大楼)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法制监督股305室,邮编:511500。
附件:1.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wps
2.关于印发清城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3.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wps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