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6年8月,清远市国控站点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11、22、12.7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平均浓度的第95百分位数为0.6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O3-8h)浓度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8微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全市优良天数占整月有效天数的96.8%。
表1 2026年1-8月清远市国控站点环境空气质量
备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3月印发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统计及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行核算。
表2 2026年1-8月清远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6年1-8月,清远市各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如下:
表3 2026年1-8月清远市各县(市、区)水环境质量
备注:2026年8月起水质指数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五五”广东省环境空气、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粤环办〔2026〕21号)中清远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