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高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高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高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丽虹袜业南侧2至5楼
环评机构:宁波中善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市高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保高科技现代服务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并租赁清远市清广大道丽虹袜业南侧2至5楼投资建设清远市高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从事第三方环保检测服务,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排放标准: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过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清远市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设计值较严者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即PH 6-9,CODCr≤375mg/L,BOD5≤196mg/L,SS≤366mg/L,氨氮≤41mg/L。
2、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参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标准,即非甲烷总烃≤20mg/m3,氯化氢≤100mg/m3。
3、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实验室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一般清洗废水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起经沉淀、消毒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测试废气喷淋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需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实验室特殊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需用废液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2、废气:项目有组织收集到的实验室废气采取1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通过设置在项目所在建筑顶层的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
3、噪声:项目实验过程中各个实验设备及通风设施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进行隔声、减震处理。
4、固废:废样品、废标准样品、实验废液及有毒试剂清洗废水、废玻璃仪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气处理设施废活性炭收集后均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