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傲迪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40万吨、泥饼3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傲迪建材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40万吨、泥饼3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傲迪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经济联合社李屋村井龙头东侧
环评机构: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广东傲迪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经济联合社李屋村井龙头东侧(地理坐标北纬23.548014°,东经113.061395°)从事机制砂、泥饼的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197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作业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区、生活区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机制砂40万吨、泥饼30万吨。
排放标准:
1、废气:生产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小型”标准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2、噪声:项目四周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用作厂区附近农田灌溉。生活污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CODCr≤200mg/L、BOD5≤100mg/L、SS≤100mg/L。
4、固废: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1)粉尘:本项目在生产投料时,设置水喷淋装置,对原料进行洒水,增加原材料的含水率,有效减少粉尘排放,同时,本项目的给料口、破碎工序上方均安装有鸭嘴喷淋头,对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洒水处理;项目在原材料堆场和成品堆场并安装雾化喷头对水进行雾化,控制喷水量,对原材料和成品表面进行喷水雾,仅增加物料表面含水率使其不易起尘,确保不会产生径流;并且采取了规划运输路线、绿化道路、定期洒水并清扫路面、对运输物料进行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本项目粉尘厂界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生产线周边均为山地等,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对人群及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油烟废气:本项目设置食堂,食堂厨房采用电和液化石油气作为能源,液化石油气属清洁能源,燃烧过程无明显的火烟污染。厨房在烹饪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烟囱引至建筑天面排放。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泥浆处理水循环利用区进行浓缩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回用周边林地灌溉,不对外排放。
3、噪声:采用低噪设备,通过减振、隔音、消音处理,并尽量将高噪声设备防治在远离厂界的位置。经过墙体的阻隔和距离的衰减,项目四周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类别主要为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