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盈俊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丙纶纺丝及200吨织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盈俊纺织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丙纶纺丝及200吨织带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盈俊纺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龙塘镇银源工业开发区原则良蓄电池有限公司06号北侧厂房
环评机构:厦门华和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清远市龙塘镇银源工业开发区原广东则良蓄电池有限公司厂房06号北侧厂房(共三层)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内容为:设置丙纶纺丝(聚丙烯缝丝)生产线7条及10台织带机,预计年产1800吨丙纶纺丝及200吨织带。
排放标准:
1、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表4及表9相关标准。
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灌溉。
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类标准后回用于绿化灌溉,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自预热熔工序(位于3楼的螺杆热熔机)以及挤出拉丝(位于1楼的拉丝机),建设单位拟在预热熔工序(螺杆热熔机)及挤出拉丝工序(拉丝机)出口侧安装集气罩收集,收集的有机废气经设置在厂房楼顶的“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过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VOCs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排放标准。
3、噪声
通过对项目内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增加隔音、防震措施以减小噪声源震动,最终达到减少噪声污染的目的。
4、固废
本项目不及格产品经人工收集后委托外面加工厂重新破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废包装料、残留在模具的废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桶交由原厂家回收重复利用;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定期收集后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