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新达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新达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新达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天安智谷G08栋 |
编制单位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新达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于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天安智谷G07栋建设广东新达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究院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从事生物医药的研发与试验,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37′38.45″,东经113°02′12.68″。 |
排放标准 |
废气:实验室产生的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新扩改建厂 界标准限值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1.0mg/m3)。 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者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大燕河(清城区源潭圩至大燕河与北江交汇处段)。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弃物的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
废气:加强车间通风,设置一个密闭的储存间,大大减少了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
|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织链机、磨链机、压线机、钮线机及车床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车间内设备声级值为65~85dB(A)。经采用隔声、减震、减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固体废物: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拟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分类收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收集后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