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清佛路(S354、从化边界-冠星陶瓷)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佛路(S354、从化边界-冠星陶瓷)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
建设单位:清远市顺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佛路(S354、从化边界-冠星陶瓷)段
环评机构: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大塘村附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21'53.21"、N23°42'55.88",项目拟沿清佛路(S354)从从化边界到冠星陶瓷铺设一条长为1910m,管径为DN300,设计压力为0.8~1.6MPa的次高压天然气管道,设计年输气量5.5亿Nm3。项目总投资为294.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2%。项目进行设置少量警示桩,无其他永久占地。
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营,天然气井密闭管道输送,无废气产生;
2、废水:项目天然气管道建成后,无废水产生;
3、噪声:项目建成后,管道位于地下,无噪声排放;
4、固废: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项目无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运营期无噪声排放;
4、固废: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