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聚益新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改性料和10000吨生物降解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聚益新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改性料和10000吨生物降解膜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聚益新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
环评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B6旁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06' 21.55" N23°33' 37.25",占地面积4212m2。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项目于新地块新建一栋一层厂房(D栋),用于生产20000吨PVA改性料及制品,包括5000吨PVA注塑料、5000吨PVA吹膜料和10000吨生物降解膜。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1500吨PVA注塑料,1500吨PVA吹膜料和4000吨生物降解膜;二期年产3500吨PVA注塑料,3500吨PVA吹膜料和6000吨生物降解膜。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在市政污水管网建成之前,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承运单位运输至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市政污水管网建成之后,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原项目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粉尘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0)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营运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贮存标准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混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挤出、塑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2#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0)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市政污水管网建成之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承运单位运输至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市政污水管网建成之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原项目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设备进行减震降噪处理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原材料使用环节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自行回收利用或做外卖处理;项目滤筒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一般固废交专业公司清运处理;废饱和活性炭和UV废灯管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符合要求的塑料粒子和降解膜自主回收利用或外卖。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