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合创联盈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PVC片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合创联盈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PVC片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合创联盈塑胶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工业园银龙工业小区名业二期建设3#厂房
环评机构: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工业园银龙工业小区名业二期建设3#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14754°,北纬23.567262°。项目租用清远市名业油漆工具制品有限公司现有的1栋1层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总占地面积为2856.7m2,总建筑面积为2856.7m2,按照生产车间功能区划,生产车间分为生产区、办公区和仓库等。项目总投资为1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主要生产PVC片材,年产8000吨PVC片材。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区内不设置卫生间和宿舍,员工如厕依托工业园区卫生间,无员工生活污水产生。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挤出塑化、开炼塑化和压延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
未经收集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和臭气浓度属于无组织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厂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氯化氢、氯乙烯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排放标准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内不设置卫生间和宿舍,员工如厕依托工业园区卫生间,无员工生活污水产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装减振垫、厂房及围墙隔声等综合防治措施后,噪声有明显降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项目废包装袋、包装桶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项目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