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好柔鲜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好柔鲜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好柔鲜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龙塘镇龙腾工业开发区内
环评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技改项目位于清远市龙塘镇龙腾工业开发区清远市好柔鲜食品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52",北纬 23°36'32"。技改项目拟对原项目厂区供热的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将原项目锅炉房的2t/h燃生物质锅炉拆除,新增一个锅炉房,新建4台0.3t/h燃天然气蒸汽发生器。技改完成后,原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等不发生变化,不新增员工和用地范围。
排放标准:
1、废气:项目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的新建燃气锅炉标准,即:烟尘≤20mg/m3,SO2≤50mg/m3,NOx≤150mg/m3,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1。
2、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3、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4根13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新建锅炉的燃气标准。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噪声:项目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