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园
环评机构: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园,地理坐标为23°33'40.67"N,113°6'20.99" E 。项目总投资为1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4.06%。项目用地面积为26666.7m2,建筑面积为18371.83m2,绿化面积约为1200m2,厂区道路面积约为10223.24m2。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高分子材料—电缆绝缘料,计划生产化学交联绝缘料17000t/a、硅烷一步法绝缘料11250t/a、硅烷二步法绝缘料20200t/a、低烟无卤绝缘料26550t/a,合计年产75000t/a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
排放标准:1、废气: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和非甲烷总烃。项目的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烟参考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要求值较严者;
3、噪声: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低烟无卤生产线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至1#、2#、3#、4#弹匣(滤筒)式集尘机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标准限值后分别经过20m高的1#、2#、3#、4#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引至5#、6#“UV光解+活性炭吸附塔”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4标准限值后经过20m高的5#、6#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每日按时清扫车间地面粉尘、加强车间增湿等措施,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在市政污水管网建成之前,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收集池,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承运单位将项目生活污水运输至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市政污水管网建成之后,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要求值较严者。
3、噪声:本项目对所有高噪声源的生产设备进行防振、减震处理。正常情况,厂界四侧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卖给资源回收厂家;废矿物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垃圾堆放点需做好消毒工作,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