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亿源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亿源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亿源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国家技术高新区百嘉科技创新园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国家技术高新区百嘉科技创新园,中心地理坐标为: N23°63′66″,E113°06′20″。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0000 m2,拟设置员工100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0小时,生产规模为年生产4000万套光纤活动连接器、100万个光纤PLC分路器、50万个光纤波分复用器。 |
排放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中较严者; 项目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标准;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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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较严者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换气为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拟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排风,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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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管道排放,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的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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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由专职人员每天定时清扫和收集,然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光学透镜/废光学滤波片、FFU新风净化系统过滤纸等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部分送物资回收部门再生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外排;乙醇废液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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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