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圆康再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宫内膜干细胞研发和储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圆康再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宫内膜干细胞研发和储存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圆康再生医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高新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G9栋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高新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G9栋,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2’14.66”,N23°37’40.94”。项目通过收集女性经血提取宫内膜干细胞,经分离出的健康宫内膜干细胞用于宫内膜干细胞的研发和储存,项目健康宫内膜干细胞采用冻存管储存,年储存量为15840支;宫内膜干细胞的研发仅进行小白鼠实验,不进行规模化生产。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1207m2。 |
排放标准: |
项目酒精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浓度要求值较严者;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酒精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加强实验室的抽风排气,保持其通风性,在大气的稀释作用下,酒精废气厂界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内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较严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汇入龙塘河; 项目实验室无外排废水,均作为危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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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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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进行技术研发及服务时关闭门窗作业,加强人员管理,文明经营,禁止大声喧哗。 经上述防治措施后,再通过墙体和距离的衰减后,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