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齐力合成革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齐力合成革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齐力合成革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大道C区1号
环评机构: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锅炉房占地面积为29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原有的2台6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新增2台800万大卡燃天然气导热油炉(一用一备),燃料由无烟煤改为天然气,产生的锅炉烟气沿用现有的45m高烟囱排放。
排放标准:
1、项目不新增用水,也不新增排水;
2、项目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锅炉燃气标准;
3、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用水,也不新增排水。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燃气锅炉采用的天然气为清洁能源,锅炉产生的烟气通过现有45米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锅炉燃气标准 。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房设备运行噪声,噪声经过合理布局,再经距离衰减后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次技改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