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广晟园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固态复合调味料30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200吨、即溶咖啡200吨、姜茶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9年4月28日至2019年5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广晟园食品有限公司年产固态复合调味料30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200吨、即溶咖啡200吨、姜茶2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广晟园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0号A4栋首层、二层
环评机构: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工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厂房占地面积2785平方米,建筑面积55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固态复合调味料、半固态复合调味料、即溶咖啡、姜茶的生产,预计年产固态复合调味料3000吨、半固态复合调味料200吨、即溶咖啡200吨、姜茶200吨。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较严者。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 mg/m3)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 mg/m3)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值和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和排放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投料、称重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生产车间内的异味气体经密闭收集引至楼顶的“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系统臭气经过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柜的通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综合废水(实验室废水、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清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中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中最严值后,一起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包装废物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