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欧美达五金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增设一条酸洗磷化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欧美达五金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增设一条酸洗磷化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欧美达五金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富强南路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富强南路厂区内,本次扩建仅涉及增加酸洗磷化工序,总产品规模不发生变化。 |
排放标准 |
1、有组织酸雾排放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酸雾排放参照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营运期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标准(即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值)。 2、生产废水(酸洗磷化废水和酸雾喷淋废水)经“物化+A2O+MBR”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回用于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横荷污水厂处理。 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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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1)酸雾:企业建设酸雾吸收装置一套,采用槽边吹吸方式对酸雾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碱液喷淋的处理效率按90%来计算,设计风量为10000m3 /h ,氯化氢和硫酸雾经同一套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2)油烟:项目油烟由烟罩收集并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入专用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规模标准。 |
废水:生产废水和酸雾喷淋废水经过“物化+A2O+MBR”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回用于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横荷污水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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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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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日常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