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恒丰泰染整企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恒丰泰染整企业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恒丰泰染整企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横荷街道大有虎岗 |
环评机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我司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横荷大有工业区,项目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23°35′17.84″,东经112°58′26.58″。公司拟进行锅炉技术改造。现有项目占地面积为5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为123人,生产规模为染整各种针织布3000t/a。本技改项目不涉及基础土建工程、生产线、生产工艺及人员变化,本技改项目拟淘汰现有的三台燃煤蒸汽锅炉(一台10t/h,两台15t/h)和两台导热油炉(一台8400千万,一台4700千瓦),提升改造为一台36t/h的燃煤锅炉。企业原有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均不改变,本技改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 |
排放标准 |
项目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
项目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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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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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脱硫及SCR脱硝后引至高空排放。 |
项目产生的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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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