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裕成鞋材有限公司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7日至2018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裕成鞋材有限公司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裕成鞋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号区(百加黄泥岭)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市裕成鞋材有限公司保持现有工程的原辅材料使用、生产工艺、生产产品、主要生产设备、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等;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建构筑物,仅拆除现有工程8t/h燃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原址内新设置1台6t/h的燃天然气锅炉,本项目追加总投资163万元。 |
排放标准 |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职工由现有项目调配,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锅炉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无废水产生。锅炉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进入市政雨水管网中,最终纳入大燕河。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备用燃氢水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烟气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即2类(昼间≤60dB(A),夜间≤50 dB(A))、4类(昼间≤70dB(A),夜间≤55 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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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经过新建15米的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燃气锅炉标准;备用燃氢水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现有的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烟气标准。 |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职工由现有项目调配,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项目锅炉用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无废水产生。锅炉排污水作为清净下水,通过厂区雨水管道进入市政雨水管网中,最终纳入大燕河。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管网中,最终纳入大燕河中,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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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不同的高噪声设备采取振动噪声采用防震垫、隔声罩、消声器和房间隔声等防噪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及4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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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体废物 本项目职工由现有项目调配,不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燃气锅炉运行过程中无固体废物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