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圣辉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圣辉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钢铁加工处理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圣辉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高新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小区内西面1号厂房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高新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小区内西面1号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N 23.551369,E113.116736。主要从事金属废料和碎屑收购加工处理与销售,项目年收购加工废钢铁100万吨,总占地面积为32543.68m2,总建筑面积32676.68m2,总投资15000万,其中环保投资47.6万元。 |
排放标准: |
①粉尘、烟尘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②项目生活污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浓度限值; ③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④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危险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破碎粉尘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粉尘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有组织排放最高排放速率2.9kg/h (排气筒15m),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15m排放。 剪切、切割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且有车间厂房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产生的粉尘大部分自然沉降于周边地面,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气割烟气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可以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2.9kg/h,120mg/m3)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圣力(清远)钢制品有限公司二级生化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最终汇入龙塘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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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放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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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产生的通过墙体和距离的衰减后,厂界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