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源盛洗漂厂燃煤蒸汽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源盛洗漂厂燃煤蒸汽锅炉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源盛洗漂厂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第二中学东面乐排河边源盛洗漂厂内现有锅炉房 |
环评机构: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拟将现有的1台6t/h燃煤蒸汽锅炉拆除,改建为1台8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原环评中已获批而实际未建的1台备用4t/h燃煤蒸汽锅炉,改建为1台4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改建后锅炉运行时间由约4000小时/年改为2000小时/年。 |
排放标准 |
1、废气:项目锅炉废气中SO2、NOx和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新建燃气锅炉,即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烟气黑度≤1级。 2、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极少,可直接排放。 |
项目对产生噪声的各类机械设备进行隔声、吸声、减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