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光学晶体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高新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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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光学晶体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百嘉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百嘉工业园内建设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光学晶体的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分2阶段建设,分阶段进行验收,第一阶段:位于高纯A车间一楼,主要为研发、调试及小规模生产,产品有硅酸钇镥、钇铝石榴石、铽镓石榴石、钒酸钇、铌酸锂、钽酸锂等光学晶体材料。第二阶段:拆除高纯A车间一楼内生产设备,并将拆除后的生产设备转移至C车间(拆除后车间闲置,若作其他用途则另作环评),在厂区C车间内增添生产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产品主要包括硅酸钇镥、钇铝石榴石、铽镓石榴石、钒酸钇、铌酸锂、钽酸锂、锗酸铋、二氧化碲、氟化钙及氟化镁等光学晶体材料。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项目需职工人数100人,工作时间为24小时三班制,年工作日300天,职工均在厂内食宿,所需职工由《广东先导稀有材料有限公司稀有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1000人中进行内部调整,不新增定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行期主污染物为生产废水、生产废气、设备噪声、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 (1)项目生产用间接冷却水经水槽收集并通过冷却塔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直接进先导基地污水处理站重金属处理系统处理后进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大燕河;产品抛光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添加破乳剂破乳)隔油处理后进气浮机气浮处理后进先导基地污水处理站重金属处理系统进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大燕河;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产排量。 (2)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均为独立设计,并在高纯A车间、C车间各新布置1个排气筒汇流排放生产粉尘废气。车间称料、混料、等静压、烧结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晶体生长炉粉尘经空泵油滤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车间为洁净车间,粉尘比重大,易沉降,生产期间加强称料、装料等工艺装置的密封性能,采用湿法切割、抛光工艺,可减少粉尘产生,所有产生粉尘节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且车间总体负压抽风,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3)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对各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吸声、消声等降噪处理。 (4)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不新增生活垃圾产生及排放量;项目设备拆除过程清理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渣(0.2t)为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清除出的布袋除尘粉尘收集后送稀土生产企业进行分离回收;暂不能处理的设备应贴好标签,在厂区内不得随意散放,要防晒防淋;设备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设备边角料等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废纸和废手套、真空泵油滤装置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污水站污泥和废切削液等均为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坩埚底料及不合格产品均属于高价值重金属杂料,经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定期送稀土生产企业进行分离回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报告结论,本项目在张贴公告及在网站公示征询公众意见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本项目建设的任何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问卷50份,单位调查问卷4份,回收有效个人问卷50份,单位问卷4份。被调查单位、公众均知道本项目的建设,被调查个人及单位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人持反对意见。 本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切实地落实好相关环保法规政策要求,且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种有效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尽可能将环境污染程度降到最低,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我单位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高新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