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美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480万支铝质软管容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66562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美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480万支铝质软管容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美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福工业园C3区厂房 |
环评机构: |
惠州市环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总占地12036.5m2,建筑面积约8570.2m2,建设8条生产线,年产12480万支铝制软管容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租赁厂房,不需要进行厂房的新建,项目施工期主要按生产车间功能要求对厂房进行分划布局,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在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下,施工期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内涂废气、底油废气、印刷废气、涂尾胶废气等;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外排污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嘉福工业区排水渠中,最终进入银盏河。远期待银盏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银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项目内涂废气、底油废气、印刷废气、涂尾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UV光解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离地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印刷油墨VOCs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公众参与的方式采取网站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对象为周边群众和团体,共调查个人50个和团体6个,回收个人意见50份,团体意见6份,回收率100%。公众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均支持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公众参与阶段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公众普遍关注项目建设对废气、噪声等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我单位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