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科美产业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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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瑞科美产业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安力斯循环科技(清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远电子信息产业园内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07分14.286秒,北纬23度36分55.576秒,占地面积32807.98㎡,总建筑面积54414.15㎡,主要从事电感元件的生产,设计年产铜铁共烧芯片电感元件75亿件。 |
环评机构 | 广州粤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