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清城110千伏龙华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三楼C区高新区、清城区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清城110千伏龙华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石角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1)新建110千伏龙华变电站,全站按户外常规站布置。远景规模为3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5回、10千伏出线48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5兆乏电容器;本期建设2台63兆伏安主变、110千伏出线4回、10千伏出线32回,每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5兆乏电容器。(2)110千伏石角站更换110千伏母线,更换110千伏龙华甲、乙线间隔导线。(3)110千伏堤石甲乙线解口入龙华站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长约0.78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0.32km,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0.22km+1×0.24km。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