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源亮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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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源亮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源亮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智汇路2号康美风通风设备生产基地—3号厂房C首层至四层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中懿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变动后总占地面积为1792m2,总建筑面积为7168m2,年产5亿件塑铝复合铝箔袋(18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到乐排河。 (2)废气:项目印刷、复合、熟化、印刷机清洗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次品、边角料、废油墨包装桶、废粘合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包装材料、次品、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油墨包装桶、废粘合剂包装桶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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