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墨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68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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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墨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68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福工业园嘉顺路11号C栋一层间隔出来的水性油墨生产车间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墨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福工业园嘉顺路11号C栋一层,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6′6.668″,北纬23°30′45.696″,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采用分散、研磨等工艺,设计年产水性油墨680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中懿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