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天元汇邦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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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天元汇邦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天元汇邦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黄埔路10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兴可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年产108万平方米木质定制家居柜、36万平方米金属定制家居柜、10万张GAG片材、24万平方米实木定制家居柜、20000吨铝型材建设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58万元,占总投资1.03%。项目利用原项目新建的1栋综合楼、1栋仓库以及2栋厂房,占地面积为38899.91m2,建筑面积为93721.12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108万平方米木质定制家居柜、36万平方米金属定制家居柜、10万张GAG片材、24万平方米实木定制家居柜、20000吨铝型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到乐排河。 (2)废气: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水帘柜收集预处理后与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汇集在一起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蓄热式催化燃烧法(RCO)处理达标排放;背涂、过胶、封边、压板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排放;抛光粉尘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预处理废水、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液压油、喷漆废液、废催化剂。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利用;预处理废水定期委托专业零星废水处置单位进行清运;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液压油、喷漆废液、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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