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明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化妆品盖子、瓶子、电子配件、箱包配件等塑料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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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明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化妆品盖子、瓶子、电子配件、箱包配件等塑料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明胜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广意路6号奥迪诗电子生产基地项目-13号厂房6层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248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488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主要从事化妆品盖子、瓶子、电子配件、箱包配件等塑料产品的生产工作,设计年产化妆品盖子30吨/年,瓶子48吨/年,电子配件18吨/年,箱包配件30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到乐排河。 (2)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TA002)预处理后与晾干固化废气和擦清洗剂工序废气一并经“水喷淋(末端配备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30米排气筒(DA002)排放;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移动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交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成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资源收购商回收利用;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等分类收集后交专业的公司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漆渣、含涂料废抹布及手套、废涂料桶、废过滤棉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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