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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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龙塘镇龙塘营自然村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 |
项目概况 | 清远高新区水质净化厂(原龙塘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位于清远市龙塘镇龙塘营自然村,利用现有厂区内空置位置进行二期工程建设。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841.07m2,建筑面积13742.71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03'34.150",北纬:23°36'29.438"。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粗格栅及提升泵(土建利旧)、新建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事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MBBR生化池(HBR)、鼓风机房、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及计量渠等;新建综合用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加药间等;新建生物除臭系统、厂内管道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处理污水量为6万m3/d。本项目新增员工40人,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65天,年工作8760小时。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进厂废水和厂内污水经“粗格栅+提升泵+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调节事故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MBBR生化池(HBR)+高效沉淀池+紫外消毒+次氯酸钠辅助消毒”处理后经废水排放口DW001外排至龙塘河(银盏河)、大燕河,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06年、2025年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污水预处理过程(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精细格栅)产生的恶臭经池体加盖密闭收集后送入1套“生物滤池”处理设施处理,污水事故废水处理过程(事故应急池调节区)产生的恶臭经池体加盖密闭收集后送入1套“生物滤池”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水解酸化、污泥脱水等过程产生的恶臭经池体加盖密闭收集后送入1套“生物滤池”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生化处理过程(MBBR生化池)产生的恶臭经池体加盖密闭收集后送入1套“生物滤池”处理设施处理,以上恶臭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静电油烟机”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待鉴别废物等,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栅渣、沉砂,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间应进行水泥硬化,同时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风、防火、防扬尘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油桶、废化学品包装废物、废紫外线灯管、实验室废液废渣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待鉴别废物,应根据鉴别结果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联动,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