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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220千伏岭塘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发表时间:
2026-03-30 10:15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清远220千伏岭塘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清城审批环表
[2026]10号
2026-03-1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广东清远清城区洲心街道沥头村岭塘变电站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三楼C区清城区、高新区审批局综合业务区332号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传 真:0763-36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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