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粤百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香肠及3000吨肉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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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粤百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香肠及3000吨肉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长丰工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粤百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长冲村长丰工业园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3′44.400″,N23°34′21.367″,占地面积2322.05平方米,建筑面积9288.2平方米。主要从事肉制品加工,预计年产12000吨香肠及3000吨肉制品。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惠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国际先进低氮燃烧技术,其燃烧废气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废水治理设施产生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及锅炉排水一同汇入自建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厨余垃圾)、废包装材料、沉降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外售专业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滤渣及浮渣及废水处理污泥移交有资质的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膜、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矿物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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