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骏呈无纺布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无纺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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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骏呈无纺布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无纺布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塘镇黄竹塱路29号清远市齐力合成革有限公司湿法车间 |
建设单位 | 广东骏呈无纺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黄竹塱路29号清远市齐力合成革有限公司湿法车间(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5'44.765",N23°33'48.922"),占地和建筑面积4648.8平方米。主要从事无纺布产品的生产,年产无纺布12000吨。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热熔挤出工序、纺丝工序和热轧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品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废包装袋收集后交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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