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压延成型用硅橡胶生产及评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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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压延成型用硅橡胶生产及评价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井岭路36号 |
建设单位 | 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井岭路36号,中心地理坐标:113°04′38.27″E, 23°37′29.784″N。本项目为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改变原有产品产能,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拟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3#的2层部分闲置区域新建压延成型用液体硅橡胶生产线、压延硅胶片材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压延成型用液体硅橡胶120吨/年(其中约96吨作为本项目硅胶压延片材生产的原料,其余作为产品外售)、硅胶压延板材成品90吨/年(约50000m³)。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所需员工从现有员工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硅胶压延片材交联固化、液体硅橡胶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经有效收集,引至一套“风冷换热+两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7m高排气筒(DA019)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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