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清城附大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11日至2026年0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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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清城附大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桥北一路2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清城附大医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桥北一路2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113°2′3.184″E,23°42′51.941″N,占地面积为612.9㎡,建筑面积为2440.54㎡,是一个集急救、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现拟设病床20张,门诊流量约4万人次/年。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共创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气溶胶在生物安全柜中经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内循环。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采取地埋式结构,顶部进行硬底化,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门诊废水、住院病房废水、洗衣废水、医疗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项目自建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臭氧消毒)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输液瓶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公司综合利用;门诊及住院医疗废物、废药物、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实验室废液等属于医疗废物,设置医疗废物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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