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氟化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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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年产100吨氟化锂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A区(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内北侧厂区D车间2楼) |
建设单位 | 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A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2′42.000″,N23°37′33.076″,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平方米。项目依托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内北侧厂区D车间2楼空置厂房从事氟化锂物理提纯的生产,预计年产氟化锂100吨。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先导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真空熔融、预处理、破碎处理和筛分处理产生的粉尘(氟化物)通过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一根23米高排气筒(G1)排放;装料投料、长晶前投料产生的粉尘(氟化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