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硝酸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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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硝酸银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B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先导先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扩建项目位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嘉工业园27-9号(即先导厂区内),项目租用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LED B2车间空置区域进行建设,总租赁建筑面积2000m2,预计年产硝酸银20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万元。 |
环评机构 | 广州同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均为新建。 生产车间作密闭负压处理,1#硝酸银生产线溶解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设备直连管道收集,经一套“二级鼓泡罐(1#纯水+2#双氧水)+三级射流塔(1#纯水+2#纯水+3#尿素)+二级喷淋塔(氢氧化钠)”处理达标后由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硝酸银生产线溶解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设备直连管道收集,经一套“二级鼓泡罐(1#纯水+2#双氧水)+三级射流塔(1#纯水+2#纯水+3#尿素)+二级喷淋塔(氢氧化钠)”处理达标后由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合成废液及洗涤废水汇流进入车间预处理设施处理(单蒸釜蒸发系统)达标后,依托先导厂区污水处理站(化学处理+混凝沉淀+1#MVR)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废水(包括水环真空泵废水、废水处理设施喷淋废水、间接冷却系统排污水)依托先导厂区污水处理站(化学处理+混凝沉淀+2#MVR)处理达标后通过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排放口DW001排放至龙塘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依托先导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通过对设备合理布置,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劳保用品、废滤网及滤布、单蒸釜蒸发系统产生的釜底残余物、1#MVR蒸发系统产生的工业盐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依托先导厂区现有危废仓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一般固废包括滤饼、2#MVR蒸发系统产生的工业盐,依托先导厂区现有固废仓暂存,交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与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的联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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