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裕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类塑料瓶500万个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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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裕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化妆品类塑料瓶500万个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裕威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新街3号清远市华宝生物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2号厂房第9层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新街3号清远市华宝生物研产销基地建设项目-2号厂房第9层,租赁清远市华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厂房作为经营场所,占地面积2493.53平方米,建筑面积2493.53平方米,年产化妆品类塑料瓶500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与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吹瓶和印刷(含清洁)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50m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后通过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由50m排气筒(DA002)排放;投料、拌料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外售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空桶、清洗废水、漆渣、水帘柜更换废水、水喷淋更换废水、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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