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恒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20万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9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恒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220万套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恒帅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开路8号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改扩建项目利用厂区现有的1号生产车间进行建设。保持原产品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年增产塑料制品220万套(其中洗涤水壶70万套,电池包150万套)。改扩建后全厂占地16791.8平方米,建筑面积10078.11平方米,年产风窗清洗器总成130万套,塑料制品220万套/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与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原项目及改扩建项目注塑焊接废气分别均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由15m高的排气简(DA001、DA002)排放;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密闭车间和定期清扫落地粉尘,来控制破碎粉尘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模具、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交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抹布/手套、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