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恒胜电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音柱塑料配件1200吨、T铁1200吨、拉杆150万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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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恒胜电声设备有限公司年产音柱塑料配件1200吨、T铁1200吨、拉杆150万条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53省道21号(清远)红润谷科技产业园3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恒胜电声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253省道21号(清远)红润谷科技产业园31号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04′18.500″,N23°34′50.090″,占地面积1205.54平方米,建筑面积5940.91平方米,主要从事音柱塑料配件、T铁及拉杆的生产,年产音柱塑料配件1200吨、T铁1200吨、拉杆150万条。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冷却塔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与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金属材料锯管加工及锯板加工、金属材料打砂加工、塑料材料锯管加工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罩进行抽风,收集的废气引至“脉冲布袋除尘装置”(设施编号:TA001)处理达标后经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挤塑过程、注塑过程、脱模过程及丝印/烫金过程于密闭区域内进行生产,产生的挤塑废气、注塑废气、脱模废气、丝印/烫金废气采取车间通排风系统实现车间负压抽风,收集的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施编号:TA002)处理达标后经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