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挤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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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挤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挤压车间) |
建设单位 |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中心地理位置坐标:113°07′45.610″E,22°34′5.921″N),主要从事铝型材加工生产,现有项目年产铝型材17.5万吨。本项目为技术改造,依托现有挤压一、二厂建设挤压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占地和建筑面积为28741m2,不新增占地和建筑面积。项目改造原有23条挤压生产线,其中,17条挤压线升级冷却系统和电路,其余6台挤压机进行新升级改造,其中对2台挤压机整体更换。技改完成后,全厂年产铝型材19万吨/年,其中新增基材产能1.5万吨/年。项目劳动员工和生产制度保持不变。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景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排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