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远市预制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段二(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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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清远市预制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段二(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水厂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清城区飞来峡镇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人民政府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北潦社区辖区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E113°15′50.551″,N23°49′8.355″,占地面积为52566.6㎡,建筑面积约4646.84㎡。项目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新建取水口位于原有取水头部西侧约20m处,中心地理坐标:E113°15′46.314″,N23°49′10.483″,采用净水工艺为“管式静态混合+絮凝沉淀+滤池过滤+次氯酸钠消毒”,设计水厂供水生产规模为50000m³/d,并预留远期供水能力为100000m³/d的建设衔接条件。项目拟在原址旁进行扩建,扩建完成后,原有水厂设备均全部拆除重建,保留2栋原有厂房结构,同时铺设一条埋地配水管道到清远市预制菜产业园(一期),全长6.4km。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宏哲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3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于絮凝沉淀池,不外排;检测废液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清远市飞来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脱水污泥收集后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回收单位处理,检验废物、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