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乐居日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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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乐居日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乐居日用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振兴路2号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年产日用化学品12.8万吨(餐洗类产品5.4万吨、家居类产品7.4万吨),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12.5%。项目总占地面积16000m2,总建筑面积51408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综合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锅炉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及冷却更换水一并排入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厂房A栋洗衣液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由1套“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餐洗产品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泡腾片和洗碗块配料、搅拌、压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洗衣凝珠和留香珠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负压抽排风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厂房B栋洗衣片烘干工序产生粉尘与有机废气分别经2套“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TA004)处理系统处理,再经2根25m高的排气筒(DA003和DA004)排放;洗衣片生产废气经1套“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8)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厂房K燃天然气蒸汽锅炉(0.5t/h)和燃天然气导热油炉(100万大卡)燃烧废气经30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油烟处理装置(TA006)处理后经22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喷码包装工序及实验室产生的VOCS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抽排风处理。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原料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利用;反渗透水处理机更换的废滤芯、喷淋塔废渣、除雾器废滤网、污水处理站污泥、更换MBR膜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妥善收集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瓶、实验室检测废液、实验室检测固废、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油墨包装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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