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顺泽汽车外饰有限公司年喷漆汽车前铲100万件、汽车尾翼100万件和汽车后唇1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5月12日至2025年05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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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顺泽汽车外饰有限公司年喷漆汽车前铲100万件、汽车尾翼100万件和汽车后唇100万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隆大道216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顺泽汽车外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隆大道216号,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6′2.258″,N23°33′28.835″,占地面积950㎡,建筑面积950㎡,主要对汽车前铲、汽车尾翼和汽车后唇进行喷漆加工,预计年喷漆汽车前铲100万件、汽车尾翼100万件和汽车后唇10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盛涛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打磨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各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合格品经打磨处理后重新喷涂。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打磨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废机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废原料桶等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间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