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乐天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游乐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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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乐天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游乐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高新区银中路2号嘉福工业区嘉富路17号悦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东乐天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高新区银中路2号嘉福工业区嘉富路17号悦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1号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E113°6′1.469″,N23°30′10.906″),总占地面积20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4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游乐设备的生产加工,设计年产小火车200套、小摆锤80套、有轨火车50套、滑梯秋千300套。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项目喷淋塔及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废水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机加工及焊接烟尘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引至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噪声 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固废、边角料、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单位处理。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废原料罐、漆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