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城区职教城地块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1日至2025年04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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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职教城地块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石板村委会辖区内 |
建设单位 | 北控(清远)电力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石板村委会辖区内,拟建输电线路起于220kV北控储能站(113°4′15.795″E,23°45′23.957″N),止于220kV清城储能站(113°4′9.273″E,23°45′21.651″N),新建220kV单回电缆线路长约1×0.35km,采用FY-YJLW03-Z-127/220kV-1×630mm2电力电缆。 |
环评机构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通过围蔽施工、设置防尘网、水喷淋雾化装置、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方式控制施工扬尘。 (2)废水 施工期工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水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下层沉淀层就地填埋并采取绿化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 施工期通过合理控制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文明施工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在施工结束后就地回填;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