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腾辉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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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腾辉铝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华鸿产业大道旁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腾辉铝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市腾辉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华鸿产业大道旁,占地面积32607㎡,建筑面积为23680㎡,现有产能为年产高档建筑门窗铝型材2.5万吨、高档工业铝型材2.5万吨,合计年产铝型材5万吨(其中氧化电泳铝型材4万吨、喷粉铝型材1万吨)。 本次改扩建新增前处理+喷漆及固化烘干工艺,对挤压成型后的工件进行加工处理,新增喷漆铝型材产量1万吨、氧化电泳铝型材产量减少1万吨,喷粉铝型材产量保持不变;同时新增煲模工序对挤压模具进行清理。项目实施后,企业产品总产能保持不变,合计年产铝型材5万吨(其中氧化电泳铝型材3万吨、喷粉铝型材1万吨、喷漆铝型材1万吨)。 |
环评机构 | 广州珑昊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面漆喷涂及流平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柜预处理,再送至 “气旋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然后通过1条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分烘干、固化烘干、调漆、底漆喷涂及流平、工序废气中,底漆喷漆和流平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再与水分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固化烘干废气一起送至 “气旋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然后通过1条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上述工序未收集的污染物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处理。 喷枪清洗废水回用于调漆,纯水制备浓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石角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其他生产废水(前处理清洗废水、水帘柜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后,依托企业现有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调节+过滤+活性污泥法+过滤吸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漆渣、废过滤棉,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煲模废渣、废碱液以及有毒有害原料(脱脂剂、无铬钝化剂和机油)废桶,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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