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粤北口腔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粤北口腔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亚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桥北一路4号2至5层 |
环评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用清远市清城区桥北一路4号,租用地面2-5层作为营业用房,一层为外单位租用,相当于负一楼。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500m2。项目设置病床15张(20张牙椅),最大接诊量约为100人次/d,住院人数为15人。医院设置口腔科(口腔内科、口腔牙体牙髓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预防保健专业),医学影像专业 ,不设医学检验科。项目总资金投入估算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房屋的装修,施工期较短,产生污染物较小,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全围蔽施工等相关保护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医疗废水和非病区生活污水,其中,医疗废水采用一级强化+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远市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处理;非病区生活污水(食堂、办公)经隔油隔渣+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远市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然后排入黄坑渠,对该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很小。其中,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处理后通过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经室内紫外消毒后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气污染物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风机、空调室外机等。对高噪声设备水泵、风机放置于医院大楼一层污水处理站处设备房,并采用减振垫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而且本项目营业时间集中在昼间,综合考虑项目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和营业时间后,本项目噪声运营期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建设单位须加强各生产设备的减振、消声措施、加强对作业时的管理,确保本项目噪声源对周围环境不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单元产生的医疗废物、医护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诊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餐厨垃圾等。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理。 其中医疗废物和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6年10月23日进行项目第一次公示,2016年11月17日进行第二次公示,每次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在第二次公示后开展现场问卷调查,公众参与个人意见调查范围主要集中在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凤宇新村,发放58张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58张,回收率为100%。发放单位意见3份,调查了项目周边较近的凤宇社区居委会、清城区凤宇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清远福远水暖器材总汇,回收率为100%。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绝大多数人认为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同时认为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被调查个人意见96.6%支持本项目建设,3.4%持无所谓态度;被调查单位意见均支持本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我单位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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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