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湖城大道西(广清大道至城西大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城大道西(广清大道至城西大道)工程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燕湖新城以西,西起城西大道以东,东至广清大道,向东接顺燕湖新城中的燕湖大道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城大道西(广清大道至城西大道)工程位于清远市燕湖新城以西,线路呈东西走向,西起城西大道以东,东至广清大道,向东接顺燕湖新城中的燕湖大道,路线全长约2.5km。起点坐标为:23°38'23.42"北,113°1'45.37"东,终点坐标为:23°38'58.44"北,113°3'5.05"东。本项目道路等级定位为城市快速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00m,双向十车道(主线为双向六车道、辅道为双向四车道),全线设计车速为40~80km/h(主线:80km/h,辅道:40km/h)。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生活营地。 (2)临时堆土场、堆料场等设于永久占地内并加盖遮布;运送易起尘材料的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道路及便道定时清扫、洒水降尘;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清洗车轮。 (3)合理优化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单位、居民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做好排水配套管网和隔声窗等降噪等工程。 |
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公众参与的方式采取网站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问卷调查的对象为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主要为荷二村、新围村、格背村、尖锋村、塘尾村。共发放个人调查表51张,回收有效表格50张,发放团体调查表2张,回收有效表格2张,从对本工程所在地周围各阶层人员的调查情况看,调查的个体对象中有96%支持本工程建设,无人反对建设;调查的个体对象中有70%认为交通噪声影响最大。团体公众参与的结果显示2个单位对本项目的建设均表示支持,并反应道路建成后主要的环境影响是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调查的团体希望建设单位能加强管理,防止施工过程污染周边农田,公众普遍希望项目施工期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条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扬尘等的不利影响,不要产生扰民影响。因此,建设部门要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我单位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